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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愛,錯在哪裡?>~錯把喜歡當作愛
 
分類:好文分享

2009/1/14 下午 10:19:00

 
 
你喜歡他的眼睛,喜歡他的才華,喜歡他的體貼,
喜歡他說話的樣子,所以你說你愛上了他。
 
愛就是這樣嗎?不,當然不,喜歡並不是愛,這有很大的差別。
 
你可以喜歡烤肉,喜歡睡覺,但你無法去愛,你要怎麼去愛?
你說:我愛巧克力,我愛我的貓咪,我愛李察吉爾,我愛飯島愛,
我愛這愛那,這其實都不是愛,是喜歡。
 
喜歡是短暫的,今天喜歡的也許明天就不喜歡,
你現在喜歡某個偶像明星,之後可能又喜歡另一個,
你甚至同時喜歡很多個偶象明星,這哪算愛。
 
愛是一種承諾,當你對一個人說:「我愛你」,
你是向對方表明,你可以信賴我,你可以把未來交給我,
這是個承諾,那不是光是喜歡就算的。
 
喜歡是外在的、是物質的,而愛是內在的、是心靈的。
你看上一個人如果是因為他外在的條件,那你只能說你喜歡他,
你不能說你愛他;即使你真的很喜歡他,但那仍不是愛。
 
愛不是看外在,而是看內在的。
人們總是因為外在的條件而結合,卻由於內在的因素而分開,為什麼?
 
因為,他們都錯把「喜歡」當作「愛」了。
 
 
摘自何權峰•愛,錯在哪裡?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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