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現在市場上有許多似是而非的銷售手法,很容易游走在法律的邊緣,可是有許多大型企業以及金融產業,卻是大方地合法斂財、吸金,而被所有人視為理所當然的事,為什麼會有這樣大的差別?簡單地說:運用的手法不同,就能導致不同的結果。
在現在市場上有許多似是而非的銷售手法,很容易游走在法律的邊緣,可是有許多大型企業以及金融產業,卻是大方地合法斂財、吸金,而被所有人視為理所當然的事,為什麼會有這樣大的差別?簡單地說:運用的手法不同,就能導致不同的結果。
首先我們來談市面上常見的刷卡累積紅利的問題,通常要累積一定的紅利點數要兌換想要的商品,一定要花相當的金錢消費與時間的成本,才能得到想要的東西,大約是在100:1或是10:1的範圍,有些甚至達到1000:1,這樣的行銷手法,就是將非法的吸金行為達到合法化的目的。
換言之,就是利用大眾的貪小便宜與無法分便的心理,來達到其目的,讓我們來看看所有銀行、百貨公司、大賣場所推出的信用卡、會員卡的紅利積點來兌換禮品的項目,那些東西在其店面所賣的比你用紅利積點所兌換的還要便宜二~三倍,有見過一小罐醬油原價只要85元,但紅利積點兌換卻要210元,這是你賺到還是該公司賺到?
此外,還有一些搞刷卡抽獎的活動的噱頭,這也是另一種變相的吸金行為,因為你再怎麼用力刷、大力刷,真正讓你得到頭獎的機率,只有約一萬分之一而已,因為抽獎活動並不公開且透明,可以隨其主辦單位黑箱作業,有誰知道是否有真正得獎人?又有誰知道該名得獎人不是其內部指定人?
許多人為了其頭獎的獎品,就開始瘋狂的刷卡累積紅利與抽獎次數,但是你有那個命得到那些高額商品嗎?絕大多數的人到後來連後續的最低應繳金額都還不出來,這些比比皆是,不會是每個人都會變成『卡神』,倘若如此銀行可能會是台灣第一個連鎖性倒閉的公司。
要吸引人潮與錢潮,不需要花費太多成本與技巧,只要手法與玩法對了,就能讓你創造不可思議的收入來源,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吸金、斂財沒有事,有些人卻是被告、被關搞一大堆的真正原因。
運用的手法改變,你也能像大企業一樣合法吸金。
或許有人會問:那像加油站加入會員,累積點數或是加油多少次就能抽獎,那種也是騙人的花招?
殺頭生意有人做,賠錢生意無人問。應該有聽過這句話吧?如果沒有好處,會有人幹這種賠本生意?在油價節節上漲的情況下,為什麼成為該聯名卡的會員,就能獨享降價優惠,且還能參加抽獎活動?此外,相信大家一定也遇過,在加油站加滿多少油就送贈品,有像面紙、礦泉水、醬油....等等,這些看似不值錢的小東西,但每日不間斷地送出,這也是一筆大花費,如果沒有賺錢的保證,那全台有多少間加油站有這樣的服務?
既是要合法吸金,當然運用的手法也要合法,否則就不算合法吸金,許多人認為這很簡單只要照著前人的腳步來做,一樣可以來合法吸金,如果真有這麼簡單,那你所吸到金是人家所剩下的,就如同玩股票一樣,法人、公司、外資都是掌握第一手的資訊,所以會賺會賠也是第一個知道,只有那些散戶才會盲目跟隨,散戶就算有賺錢也是小錢,但賠錢肯定是賠大錢。
像之前流行一時的蛋塔店、泡沫紅茶店、聊天pub或是tvpub....等等,當初那麼多人瘋迷,店面是一間又一間的開,結果現在真正有從中在賺錢的有多少?
現代人是很迷信所謂的品牌與知名度,如果隨便一個張三、李四、王二麻子都能靠這種方法來弄錢的話,那麼這些大企業還有生存空間嗎?依照台灣人的習性,當有賺錢的可能時,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一窩蜂跟著做,直到這行業垮掉、生存不下去,就換另一種來做。
一個簡單的問題來問你~當你想走進一間便利商店購買一罐飲料,此時路邊剛好有四間店面,一間是默默無聞的雜貨店、一間是7-11、一間是全家、一間是萊爾富,請問你會去哪一間?
同樣的道理,如果這四間店面在舉行會員集點大贈送的活動,你又會去哪一間玩這樣活動?
把自己當成消費者,如果是你自己會做哪種選擇?別老王賣瓜地自以為是,同樣的東西擺在市面上比一比,你的市場競爭力有多少?你拿什麼去跟人家來爭?
所以就見到有些人,只能拿一些非法的方式,像之前常見的賣靈骨塔、賣未上市(上櫃)股票、賣名不見經傳的美容保養器材、賣幾十萬一張的會員卡...等等,這些東西不見得每一樣都是非法,但是為什麼最後全都變成非法的代名詞?
這就是運用的手法不對的關係,為什麼有些公司就能大量吸金卻沒事?又為什麼有些知名公司專做非法事情,最後卻變成合法的事?這就是運作的手法不同罷了!
今天再跟大家分享一些真實上的實際案例,再來分析一下為什麼同樣的方式,結果卻是二樣。
在上二章講過一些行銷上面的手法和案例的分享,今天再跟大家分享一些真實上的實際案例,再來分析一下為什麼同樣的方式,結果卻是二樣。
案例一:台灣高鐵在成立之初,是幾乎完全沒有任何資本額的公司,公司內部員工也是屈指可數,所以基本上這算是屬於空頭公司,但是他們卻能包下整個高鐵的營運與建設工程,是因為內部有人去『認識』政府高官,然後改變招標決策,劃出一個遠景與夢想讓大財團來入股與加入他們的營運團隊,這已經達到第一步的吸金策略,之後在建設的過程中,再向其政府高官『要求』政府也來投資高鐵,所以在高鐵完工之後,政府整體【投資高鐵的帳面上】,就高達一仟六佰多億,現在的台灣高鐵已經是由之前沒有資本額的公司,到現在擁有數佰億到數仟億的合法大公司。
案例二:之前在南部之名的二兄弟合開公司,是專門在賣未上市(櫃)股票、靈骨塔、會員卡、健康器材等東西,在一開始公司成立之初也是毫無資本額的空殼公司,但他們也是大量招募員工來賣他們的商品,並要員工也要購買他們的商品才能成為正式員工為藉口,進行大量的吸金與斂財的動作,短短一年之間由原本的無資本額空殼公司,變身成擁有數仟萬資本額的公司,但之後卻因為讓人無法茍同其斂財手法,一直被人舉告詐欺、吸金與斂財等多項罪名,目前幾乎消聲匿跡。
這二個二個案例可有看到什麼相似之處與不同之處?相似之處在於~同樣都是由近無資本額、少量員工起家的空殼公司。不同之處在於~一個有去『認識』政府高官,一個則沒有;此外沒有讓其它大企業與大財團入股與加入其營運;最後沒有讓政府投資該公司。所以最後結果則是一個變身成合法存在的公司,另一個則是官司纏身近乎消聲匿跡。
此外還有許多行銷手法上的不同案例,諸於信用卡的紅利積點、會員卡的紅利積點、便利商店的累積點數兌換商品等等手法,這些看似合法的行銷手腕,基本上都是一樣在做吸金跟斂財的動作,只不過是名稱與手法上不同而已,就如同我之前所舉例的有關紅利積點的問題,其紅利的累積大都是以100元為一點的換算單位,要累積足夠的點數來兌換一樣商品,但是該商品在市面的零售價卻是其紅利的萬分之一,譬如一罐市售價格150元的機油,該紅利積點卻要累積到15000點才能兌換,按照一佰元累積一點來換算金額,那罐機油要花掉你一佰五十萬元的加油錢才能得到那罐機油,請問你的那罐機油是加了之後可以每小時跑5000公里嗎?
再舉一案例:國營企業的中油,其購油處並非是按照國際浮動油價的價碼來購油,而是依照其簽約的價格來購油,且一次都是簽長期合約(大部份是五十年),所以購油成本非常低廉,但是中油為了要應『上頭』的需要,以及填補國庫不足之處,所以在不公佈購油處、購油成本、營運成本等等資料之下,就直接採用浮動油價的基制,而行政院也假裝迫於現實則同意中油這項要求,這就是改變運作手法,將非法變成合法最成功的案例之一。
這些看似合法的行為,因為游走在法律邊緣與得到政府之助,所以再非法之行為也會變成合法之舉動,倘若無任何政府有關係的公司與商品,只要改變其現行的行銷手法,再非法的事也能變成合法之行為,只要懂得其中的竅門,哪有什麼商品銷售不出去?只有不會賣的人,沒有賣不出去的東西,只要懂得包裝的手法、改變行銷運作的模式,每一樣都是炙手可熱的熱門商品。
古有彥語:包著糖衣的毒藥。許多事情在華麗的外表包裝之下,裡面通常都是骯髒不堪的事情,在合法的外表底下,裡面通常也是骯髒不堪,所謂的情、理、法,在這現代通常只有合法而已,至於是否合情與合理,還有那麼重要嗎?這裡只是告訴大家包裹在美麗糖衣的外表下,不為人知真實的事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