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縣三重一家診所,被民眾爆料醫師濫用類固醇,連一般感冒,甚至2個月大的嬰兒,也開類固醇治療,更但糟糕的是,醫師開立的處方簽,還用「化痰藥」,隱匿類固醇,把病患蒙在鼓裡;面對指控,醫師強調自己沒有濫開類固醇,是否利用偽裝藥名掩護類固醇,醫師支支吾吾,坦承只對病患說是「有效的藥」,處方簽寫的是簡碼,沒有刻意隱匿。
控訴病患:「他(醫師)給我這種藥(類固醇),我想要要求我先生,徹底身體檢查,因為他在這邊看診一年多,我真的怕了。」
原本只是喉嚨痛,沒想到丈夫卻默默吃了一年類固醇,擔心副作用,太太心急哭訴;三重市這間的耳鼻喉科濫開類固醇藥物,連2個月大的嬰兒也照開不誤,甚至隱匿類固醇藥名;台北縣衛生局接上門關切,把類固醇藥物通通帶走。
北縣衛生局科長劉淑玉:「他(高柏森醫師)說可能是別的醫生開的,可能啦!他說的,病歷上寫的跟實際給病人的藥,是不一樣的話,那涉及刑事上偽造文書。」
但擔心副作用,一般民眾能免則免,醫師接受調查,坦承為了求效果,確實對病患搞神秘。
遭控訴醫師高柏森:「他(病患)要求我們開很有效的藥,那我們跟…,因為我沒跟,每一個層級的…,醫生不一樣,有的說我會開很有,比較有效,讓你馬上好,我們會這麼講。」記者:「更改藥名的部分?」高柏森:「那那那,只是,簡碼而已,沒有、沒有。」
醫師支支吾吾,說處方簽上寫的是簡碼,可不是刻意隱匿;但仔細看看,半顆藍色藥丸,處方簽ipon的簡碼,其實是「化痰藥」的簡稱,檢驗成分卻驗出類固醇。
還有這一大包粉紅藥丸,同藥偽裝成化痰藥,利用簡碼把病患蒙在鼓裡。記者:「到底有沒有謊報藥名?」高柏森:「…。」
醫師快閃,為什麼要這麼做?回到三重找到答案,3間診所開在隔壁,競爭激烈,高柏森醫師業績卻高人一等,健保申報每個月8千件,乘以每人300元補助,加上掛號費,等於一個月營業額400萬元,是不是為了求有效,違反醫德?還要再調查。